版本 2026-07-02 更新日 2026.07.02
本公司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通訊交易之規定,提供下列退換貨權益。請於下單前詳閱。
一、七日猶豫期(非試用期)
您收到商品後,享有七日猶豫期。您得於猶豫期內,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,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。請注意,猶豫期係供您「審閱、檢查」商品之用,並非試用期;如因您檢查以外之使用行為致商品毀損、滅失或減少價值,可能影響退貨權益。
二、退貨商品狀態
辦理退貨時,請保持商品全新完整,含原吊牌、配件與包裝,並一併寄回。商品如經水洗、污損、沾染氣味(香水、菸味等)、剪標或有明顯使用痕跡,恕無法受理退貨。
三、合理例外
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,下列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,不適用七日解除權:基於衛生因素之貼身衣物(如內衣、褲襪)、耳環等穿戴於身體之飾品,及經拆封後不宜退貨之商品。是否適用將於商品頁或本頁另行標示。
四、退換貨流程與運費
退換貨請先來信或來電與客服聯繫並告知訂單編號。屬七日猶豫期之退貨,商品退回之運費依法由本公司負擔或依約定辦理;因個人因素之換貨,來回運費由消費者負擔。退款將於收到退貨並確認商品狀態後,依原付款方式退還。
五、瑕疵處理
商品如有瑕疵、出貨錯誤或運送毀損,請於收到後儘速(建議七日內)拍照並聯繫客服,本公司將為您安排換貨或退款,相關運費由本公司負擔。
本政策為維護您的消費權益而訂,若有未盡事宜,依消費者保護法及相關法令辦理。